2005年10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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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好合同需把六关
张水萍

  在审理经济案件中我们发现,有相当数量经济纠纷的发生,是因为经济合同把关不严、甚至是笔下有误造成的。因此,签好合同把好关,是在经济交往中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。具体说来,签订合同要注意把好“六关”。
  一、主体关。签约前,要加倍注意对方的主体资格,严格审核其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资信证明材料。如果是被委托人签订合同,要审查其是否有合法的委托证明。
  二、资信关。要尽可能了解对方经济实力,以确定其有无履约资格和能力。是否系“皮包公司”之类;是否有相应的社会信誉;是否潜伏着违法欺诈行为等。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调查。
  三、担保关。要审查对方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资格,有无担保实力。用于担保的财物是否有合法的所有权等。
  四、条款关。签订合同要严格,审查经济合同的标的、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酬金、履行的期限、地点和方式、违约责任,以及依法或按经济合同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等是否齐全,做到签订的条款内涵、外延规范、清晰。
  五、责权利对等关。所签订的合同要坚持平等互利,协商一致的原则,从书面上避免责大利小或利小责大的不平等现象发生。
  六、各种法定手续关。如有些必须具备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,应注意及时办理,否则该行为便会因要件的欠缺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。例如:买卖汽车、房地产等,如不办理法定手续则行为无效。(张水萍)